Wednesday, June 15, 2011

最好不相見



倉央嘉措《十誡詩》
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第四最好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憶。
第五最好不相愛,如此便可不相棄。
第六最好不相對,如此便可不相會。
第七最好不相誤,如此便可不相負。
第八最好不相許,如此便可不相續。
第九最好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
第十最好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安得與君相訣絕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
這樣做真的最好嗎?
人生就會平靜安穩嗎?
我們要的真是平靜和安穩嗎?

種種跡象顯示,我真的以爲我終於可以放下您:

五月中旬換了智能手機,再看不到那些您給我的、我一直捨不得刪的隻字片語,包括那句從來沒有宣之於口的「我愛您」,正如上一次我終於刪掉另一個男人似有還無的短訊。以爲自己愛上了張根碩,看他的韓劇,買他的專輯,好不開心,正如以前愛上松本潤的時候,就是放下另一個男人的時候。

卻忘了比較我愛潤的程度,和因爲潤而帶給我的、粉絲世界那單純,無條件的快樂回憶。

每次我都需要一些sign,告訴我「情盡了,放下吧」,這次卻換來更多的signs 告訴我,我捨不得。

「其實你們倆個根本沒有發生甚麽,今時今日,就算上了床也不算甚麽,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,為甚麽你不出去多認識認識新朋友喔,說不定有驚喜呢。」朋友說,只怕有驚無喜。

因爲您是第一個,第一個和我相愛的一個。

我們真的有相愛過嗎?相愛過了,所以相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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