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ly 21, 2011

鬆綁的自由和理由




來自2011年7月7日明報副刊,請按滑鼠一下便能閲讀放大版本。

我的確記得您倆初次約會的大日子,1989年7月7日,也記得兩年前7月7日是星期二,那天我穿白恤衫,藍灰色裙,藍白間條高跟鞋,在甚麽地方和您喝下午茶,還記得您說我拿的灰色電腦袋跟衣服不配,晚上會去慶祝二十周年,您可會記得我在博客寫過「不能做咖啡伴侶,就做隻咖啡杯吧。」

今年7月7日我一大清早就起來,到工作單位指定的,有「雷公那麽遠的」體檢中心做身體檢查、心理測驗,再去防癆中心照X光,為方便還穿了便服,醫生卻說我穿的船跟鞋對雙腿不好。

我還是記得喔。

當然世上有再多鬆綁的理由,我也有停看聼過,友人說「放過他吧,等於放過您自己!」等等等等,我都明白。

我就是放不下您。

我就是放不下您,即使您已經放低了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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