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東方日報副刊我恒我訴如是説:
多年前,城中一知名富豪去世,友人的父親是其世交,兒子問他:「你會出席他的喪禮嗎?」他搖頭,兒子不明:「為甚麼?你們不是很要好的朋友麼?」他說:「我和他的情誼,不用靠去一趟靈堂而證明給別人看。」他堅持不去,兒子心中一萬個不明白。
原來,富豪去世當日,他的確有去敬輓,只是沒有進入靈堂,而是站在殯儀館對面的街道上,默默的向這位故友致以深切的懷念。這件事,連他的兒子也是多年後才知道。
這幾天,不斷有人問筆者:「七一去維園嗎?」我的答案是:「當日約了朋友行山,不去了。」對方聽了,總是千言萬語:「有冇搞錯呀?去行山都唔去遊行!」有人更上綱上線,甚至質疑筆者不愛自由、不要公義。
我當然熱愛自由,更熱愛「表達自由」的自由。如果我們堅信自由是這個社會不可或缺及必須捍衞的核心價值,那便請容我用自己的方式去表態。其實,我也有響應各界呼籲,要「行出來」,只是我選擇去「行山」,以表達我的「七一訴求」。我希望有一個舒適、安樂、寧靜、和諧又和平的家,郊野公園自然就是最佳表態的地方,對嗎?
如果要「跟大隊」才叫「支持民主」,不參與就是「不愛民主」的話,請問那和獨裁有甚麼分別?至於今日參與遊行的朋友,我也會遙遙的在山上向你們致敬,正如友人的父親一樣,一切「在心中」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