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ugust 30, 2002

償還尋常幸福

我開始相信和P 保持現在的友好關係是最好的,開始相信不等於接受,既然他有女友,我們就做對曖昧的好朋友,神女有心,不知襄王有夢否?你不會對你的好友說「我愛你」吧?P 聽到麻木了,但他對我的好還是使我動容(例如每次集體活動後駕車送我回家變成了他的責任,因為我們住在離島,沒有駕車不能送他會說對不起,會找人送我回家),好友說這不過是男士風度,罵我太容易墮入情網。

有人說,男人喜歡跟女性保持曖昧關係,稱她們為紅顏知己,認親認戚,契兄妹相稱,給大家一個理所當然保持定期來往的名份、理由,縱使現在男或女各有伴,男人可以繼續接受其他女人對自己的關愛,繼續保留日後發展的可能,卻只向太太或女朋友交待!

那天 P說每年普天同慶的日子,都為興趣跑到酒店表演娛賓而不能陪「她」旅行,因此她有微言,我問何以她不去看他表演以表支持,「要她整晚只在台下看,她會悶嘛,而且我不喜歡她到後台…」我心想﹕「我不會悶嘛!」再思前想後,才明白「從未將你的貼相,從右翻至左欣賞,從未緊貼髮上,貼身搔癢,怎會當尋常…」的情境。

「當你可以他女朋友身份去支持他的時候,你也會叫悶噢!」朋友說。「如願就會滿足,滿足就是幸福」,當相愛的人感情穩定了,習慣了有對方相陪,對方的付出不知不覺就變成尋常、責任,再也不稀奇,於是成真的願望變成尋常事,尋常事即份內事,滿足了這個還有另外千萬個不滿足。

「償還過,才情願,閉著目承認故事看完,甚麼都不說甚麼,即使你離得多遠,也不好抱怨。」我在P 身邊扮演一個沒資格得到「尋常幸福」的角色,渴望世界停頓,讓他陪我多一點,因為強求而不滿足;得到的人和得不到的人還不是一樣的不滿足,到底怎樣才滿足?

精誠所致,金石為開,我的人生就是邊走邊唱「總有一天感動你」,究竟一個男人要多久才感動?感動了又如何?